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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、裴会卿

裴会卿名崇元,黑龙江省呼兰县人,为人和蔼可亲,是当地有名的富户,扶困济贫,乐善好施。每年佃农送租粮,从不计较成色好坏,且殷勤招待。年景不好,秋粮欠收,即不收地租。每年腊月三十"接神"时,把佃农欠他的借据,归拢到一起,一把火烧掉,永远不再讨要。

一次,他被土匪绑架,走出很远的地方。一天夜里,土匪正在酣睡的时候,只听见"快跑!快跑!"的声音,他猛然惊醒,起来就跑,深夜里漆黑一片,往哪里走啊!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,突然发现前边有一个像小灯笼的东西引着他走,他便加紧脚步,一直走出险境,小灯笼不见了,天也快亮了。

裴会卿先办宣讲堂,后又任慈善会长。闻知凤仪先生倡兴女义学,便亲自赴奉天、吉林两省各女义学参观。然后,于一九二三年(民国十二年),成立呼兰县女义学。又请李子和率讲演团至下江(松花江下游)游行讲演,倡立女义学。

民国十八年(一九二九年)裴会卿同他人捐款购买北平总会会舍,(杜绍彭等大慈善家同时捐款),被选为总会副理事长。一九三一年'九一八'事变后之后,曾担任长春总会重要职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