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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高正午

高正午名元中,海城县新台子村人,一八八三年生。兄弟四人,排行老四,是腾鳌堡宣讲堂的宣讲生。一九一O年(宣统二年)正月,凤仪先生自营口到腾鳌堡宣讲堂,去新台子讲善书时,高正午初与先生相见。此乃先生于乞讨访道之前,故高正午是辽海一带创办女义学前辈中最初与先生相见者。

高正午受张雅轩兴学的影响,立志在自己村中立一处女义学。他哥哥们反对,为了办学,他哥哥们和他分了小家(只分收益不分财产),终于成立了新台子女义学。

高正午后来于张雅轩"功成身退"北上吉林、黑龙江创兴女义学时,则出任海城腾鳌堡淑贞母校主事人。民国十五年被举为东三省兴学会会长。倡立锦县高桥女义学。张雅轩被校债逼得要投冰窟窿时,高正午送款解救了难关。

民国十六年率领游行讲演团进山海关,在昌黎、乐亭等县游行讲演,伴同党剑尘,党蕴斋叔侄创立乐亭大家坨王庄女义学,闫格庄女义学。又有李资深倡设滦县、抚宁,迁安等县女义学。高正午等人讲述凤仪先生阐发的性命(三界、五行、四大界)伦理学说,由李毓麟记录整理为《修齐宝录》一书出版,普行于世。对王凤仪学说的发扬起了巨大作用。

一九三一年"九·一八"事变后,历任辽宁省女学和会体以及长春总会的领导责任。凤仪先生、张雅轩都在高正午对东北女义学总负责时先后逝世,殡葬一切事宜,均经其负责办理。

凤仪先生归天后,高正午奉行先生遗嘱,倡办道德新村。一九四一年冬,祁春生决定捐献在昌图县亮中桥的良田,作为建设新村的资产。翌年(一九四二年)三月四日(正月十八日朱循天、刘秀琴,夫妇便偕赵安邦、于仲莲夫妇,开始走向农村,建立了第一个新村--亮中新村。实行凤仪先生"房子要小小的,钱要少少的,人要好好的。"之遗言,创兴先生理想的实践园地。高正午亲自下乡领导,风尘仆仆,不辞劳苦,在当时复杂多变的艰苦环境中,对凤仪先生的学说,理想与事业坚定不移,排除万难,以继承之。

女义学遍及东北时,高正午被推举为全体女义学的总负责人,直至晚年。逝世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,卒年不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