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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情理

身存情理,此情字主要是指人之常情而言,当然也包括情感、情绪、情爱等等。它表现在人的精神领域中,是属于表层的,易显露在人的表面,故曰身存情理。著名心理学家詹姆士说过:"没有身体表现的人类感情根本没有"。日常的应世接物,尤其是在彼此初步接触时起主要作用的,都是情理。为了使常情用得适度,无过无不及,必要以"理"来节制,使之处处合理,所以称为"情理"。通常所说的合情合理就是此意。至于情感、情爱等,不使之下流为欲,以导致欲心泛滥,也必以理节之。所以情理是为人处世不可忽略的重要内容。

情理的表现是非常复杂和脆弱的,运用得好,可缩短人我之间的心理距离,使感情融洽;运用不当,便可加大心理距离,使感情恶化。

情理与道理既有联系,又有区别。伦常中人与人之间有必须遵行的道理,同时,也必有相应的情理。譬如,有父子之道,就必有父子之情。但父子之情是父子关系的基础,不能代替父子之道,所谓父子之道,是意味着责任和义务。其他如母子之情,兄弟姊妹之情,夫妻之情,以至于社会上朋友之情等等,莫不如此。有不同的相处道理,当然就有相应的不同情理。所以凤仪先生说:"身界的五行就是五情"。而且不同的情理都有其特点,既不能混淆,又不能代替。譬如夫妻间情理的特殊性,是最为突出的。

人我关系中,情理是不可忽视的,情理上通不过,怎会上合道理与天理?往往由于情理缺欠,造成感情上的不睦,产生隔阂,甚或破裂,会带来许多麻烦。

先生说:"情理是通因果的。"如果以道理为主时,情理处于从属地位,它就显得不那么主要了。以家庭来说,例如夫妻之间,女方来了客人,必须丈夫热情主动招待,男方来的客人,必须媳妇热情主动招待。否则,必然显得情理不圆。这虽属小事,但也可由此引起心理上的距离,留下"后遗症",影响夫妻感情。如果夫妻相处,真能达到以道理为重,彼此绝对信任,志同道合,推心置腹,不计较小事了,此时,情理是否周到,就自然不在话下了。日常生活中,也确实有些夫妻关系一直停留在人情阶段,总好在鸡毛蒜皮小事上纠缠计较,饶浇不休,这很容易引起关系破裂,严重时甚至分居。这充分说明了,单纯的情爱不能节之以理,其关系是极为脆弱而不稳固的。

至于有些打骂夫妻,稍不如意,便拳脚相加,连起码的情理也不顾,这已是由"情"下流为欲了,为所欲为,置父母子女于不顾。至于什么道理、天理更是无从谈起了。

朋友之间,只停留在感情上的友好,没有什么共同的远大志向,纯属庸俗地酒肉朋友,其友情的基础是极不牢固的。一旦彼此利害冲突,或地位悬殊,便立刻旧情全无而分崩离析了。原因只是他们的关系仅限于人情上的来往,而无道义的维系,所以其友情必然是短暂的。

三国时代刘(备)关(羽)张(飞)的"桃园三结义",成为千古流传的美谈,只是因为他们的友谊是建立在道义的基础上,有共同的远大志愿,纯以道理为重,绝非那些以感情为主的庸俗友情所可比拟的,所以义气常存,流芳百世。由此看来,人我相处,必由情理上升为道理时,才有真实意义,才是可靠的友谊。

上述内容仅是对情理的概括论述。情理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是极为复杂的。下面进一步,从知情、尽情、容情、圆情、顺情,以至于最高层次的忘情等方面来研究。

1、知情

知情即是知道他人内心的情感变化,也是对他人的理解,尤其是理解他人的苦处和难言之隐,然后设法使之倾吐宣泄,并加以引导劝说,使其心态得到平衡!从而解除内心的苦痛。心灵得到解放,身体自可减少疾病。例如,先生青年时期为人扛活(佣工)时,东家由于妻子不会使用煤炉(附近有煤矿),常将饭做糊了,因而怒责其妻。先生发觉后,便与东家说:"我最爱吃这样糊饭"。如此则东家之妻免遭多次打骂。这即是先生知情的效用。另外知人之恩情,有所表示也是知情。

长期在外工作的丈夫,偶尔回家,妻子必要告"枕边状",说这个不好,讲那个不对。先生说:"女人告枕边状,切不可阻拦,必要让她把话讲完,要耐心的听,以免憋在心里作病,等过几天之后,再问她,别人都不对,那么你还有没有不对的地方呢?……"这样做,正是知情。

2、尽情

尽情指给予对方以温暖之情,譬如精神上的关怀,物质方面的慰藉,使之有满足感。尤其对待比自己条件较低的对方,则尽情更为必要。例如夫妻间,男方的经济条件或地位低于女方,则妻子必要主动予以体贴,可减少丈夫的自卑感。否则,夫妻感情极易拉大距离,影响家庭关系的和谐。反之,如妻子条件低于丈夫者,丈夫也应予以同样的体贴与关怀。

3、容情

容情是情理的重要内容,即能包容他人的不良情感或无理行为。如遇到蛮横不讲理,脾气暴躁,处事小气,见解狭隘,不通人情,忘恩负义等等情形,不仅表面能容过去,而且内心也能泰然处之,这是一种了不起的涵养。只有如此,才能不走偏激之路,可终于挽回局面。

凤仪先生年轻时期,为了迎养无依无靠的祖父,不仅没得到族人的支持,反而遭到伯婶母们的刁难,藉故说祖父欠她们的债,也必须由先生来清还。如此不讲理,先生都能容忍,且坦然处之,尽量达到让伯婶母的满意。又如朱循天的前妻金氏蛮不讲理,未婚前即提出争分家产,结婚后仍执迷不悟,不达到目的即提出离婚,后来朱循天又蒙受极大的污辱,亲自六次去岳父家,耐心相劝,不顾辱骂和狗咬,以最大的爱力予以挽救,克尽夫义。无奈金氏顽固到底,终于和平离异。

上述二例,都是在伦常中容情的楷模。容情是非常重要的情怀,不能容情的人,惟恐什么道也难以行得圆满,所以容情不仅是立身行道的先决条件,同时也是建功立业者的基本修养功夫。

4、圆情

圆情指对方因为某种事情做得不够妥善,觉得不好意思,表现出情态不自然,进退尴尬的时候,我能应机说出几句能使对方得到心理平衡的话,或做一点能够弥补对方的精神损失,从而使其摆脱困境的事情,这就是圆情。比如吃饭时,对方不慎将碗打碎了,如果我说一句:"没关系,旧的不去,新的不来"与说上一句埋怨的话,其间的差别就十分明显了。虽然都是一句话,就可能给对方带来截然不同的两种情绪。前者能起到圆情的作用,后者则使其产生更加不快的心理。这仅仅是一件小事,如果是较大的事情,由于他的能力不够,把事情做糟了,内心已经十分不平衡,你能说上几句圆情的话,就很可能免除一场意外不幸的发生。

如果两个人由于误会,产生心理上的隔阂,我从中予以调停,多提双方各自的优点或好处,以消除误会,恢复原有的感情,也是圆情。

5、顺情

顺情指当着对方由于内心矛盾而产生情绪上的伤感、不满、抑郁、愤怒、苦闷、悲观、失望等等异常情态时,我则用诚恳的态度,恰当的语言,予以劝导、启发,理顺其情感,使之恢复正常,谓之顺情。顺情正好像对病人施以针灸、按摩、调节经络,使其气机畅通,从而愈病一样。虽然简单的几句话,如能用得恰当,便可打开其心灵上的通道,说不定可起到"起死回生"的作用。

譬如,先生的四弟妇结婚后第三天,为了不事奉老人便分居另过,先生妻子白守坤因而气愤已极,便躺倒不干了,一连四天未起。二伯母闻讯赶来,欲打骂管教,先生急忙婉言劝阻。二伯母走后,先生便自言自语道::"事奉老人五年,还要打,那么一天不事奉的还得杀吗?"话虽不多,却给妻子苦闷已久的心灵,打开了一扇窗子,得到了极大的慰籍,内心矛盾便很快解决了。先生的话,既是知情又是顺情,收到了理想的效果,正是对顺情有效的运用。

6、忘情

忘情与上述情理有本质上的区别,它超出一般情理的范畴,修养境界已达到了恬淡虚无,超然物外的高层次,摆脱了情牵物累,"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",荣辱得失,生死别离,均不足动心,它与"无心"的境界相对应。古人说:"太上忘情",就是这种境界。

上述伦常中的各种情理以及知情、尽情、容情、圆情、顺情等,似乎均属小事,殊不知,欲行千里者,却常有刚一起步,竟被脚下一个小小的土块绊倒了,贻误了时机,而乱了"大谋"的。小事正是大事的基础,岂可轻忽!

四、三理的运用

天理、道理、情理,本为一体,但在运用时,便有主次先后之别了。先生说:"天理得定,道理得重,情理得轻"凡是为广大群众谋利益的思想和行为都是属于天理的。譬如为了国家的安全而从军,这是以千千万万人民的利益为重,"众人是天",这是符合天理的,能认识到从军是个人应尽的义务,踊跃参加,便是符合道理。然而,家庭团聚之情就必须放在次要地位而服从天理和道理。否则,情理重于道理、天理,就是本末倒置了。

地方官不能处处为老百姓着想,就是亏天理。如果只为个人利益作打算,再贪赃枉法,乃是三理都亏了。

做为家庭的成员,首先要会(研究明白)自己应尽的道,然后还要会对方的道。譬如为父亲不懂得儿子的道,怎么能教育好儿子呢?作丈夫,不懂得妻子的道,怎么能领导妻子呢?妻子不会丈夫的道,怎能助夫成德呢?所以说,不会对方的道就是亏道理,先生说:"哪一条道不会,哪种苦不了。"

尽孝也有天理、道理、情理的区别。能赡养父母解决父母的生活问题,这仅是"孝身",属情理,以为父母生养我,把我培养大了,我应该回报父母。其实,这算的是循环帐。假如按此理推论下去,那么你对我不好,我也就应该对你不好了。但这就不合乎孝道了,必须以道理为主,认识到尽孝是天经地义,不问父母对我如何,我也一定要尽孝,只是"求诸己"而不"求诸人"。同时父母有亏道的地方,我还能想法给弥补上,这才是以道理孝亲,所以道理是超越利害关系的。譬如先生迎养祖父,原先是母亲在世时,怕弟兄分家,带来麻烦,而将祖父辞出去了。待母亲死后,先生便立即将祖父请回奉养,弥补母亲亏道的地方,这便是从道理上孝敬母亲。所以道理是不算"来回帐"的,而是"尽其在我"。凤仪先生说:"着在道上的则为真,着在物上的则为假,如能进一步得着老人的道。断老人的情牵物累,化老人的气禀性,便是从天理方面尽孝了。"

情理仍在循环之中,世俗的礼尚往来,走人情,你来我家花一元,我去你家便花二元,我如果花三元,你便花四元。先生说:"越多越假"。为何这样说呢?假如对方真到穷困的时候,恐怕你一分钱也不一定花了,这不是假的吗?况且人情往来,一旦有一方的人情没尽到,对方便立即挑礼,甚至关系从此疏远,这哪有一点真心实意呀?可见人情多么脆弱!.所以,先生说:"走人情是四大恶风之一"。

有人偏重人情,行事仅合情理,而不合道理与天理;也有人行事仅合天理,而不合道理与情理。崇俭结婚是先生所倡导的,是对婚姻制度的革新。当时有很多青年人遵照实行,结婚不要彩礼,不张办酒席,只是道义上的结合,这是按天理的原则行事。但有的人婚后不是完全遵道而行,也产生不少烦恼。先生对此曾有过评论:

"崇俭结婚的女子。有的仅是依从天理行事,至于从人道(道理)、从因果(包括情理)两事还没做到。因为她没明白对方的道和对方的因果。"这里所说的因果,多由情理的不圆满而引起。事先不能充分地认识家庭伦常间的因果关系,遇事只知怨天尤人,不能认真地遵照崇俭结婚的道理实行,所以造成许多苦恼。

凤仪先生当年为解救当地百姓的困难而接办"善德当",不久失败,拉下四万吊的巨债,由他一人承担了十五年。民国十四年安达大善士杜绍彭要给他清还这笔债务,他不接受,海城高正午要给还也不接受,先生说:"善德当的债绝不用东城人给还,因为由他们还,于情理、道理有益,而于天理无益"。为何这样说呢?因为凤仪先生虽然是为解救大众的困难,而承担了多年的债务,由善士们给清还是合情合理的。然而人们必要说:啊!先生来到东省,不要小钱而要大钱,原来是为了还他的宿债啊!这样引起众人的非议,"众人是天",所以说于天理无益(这笔债以后由家乡人李赵璧清还了)。有的时候,为了完成天理道理的实现,一时在情理上通不过的事情也是有的。如张雅轩为了振兴女子教育,罄产兴学,便是典型实例。假如等待家人在情理上通过之后,再办学,就是因小失大了,况且使情理通过也是不可能的。

凤仪先生自从三十五岁五月饿死复活之后,走出家门,一心为劝化世人而奔波,正是实行以天理为主的事。但是并未放松心存道理,不仅研究自家的伦常道理,而且更研究亲友以及远近乡人的各种不同的伦理关系。只有明白他人的道理才能救他人。先生说:"欲悟他们的道,更必须知其心性之阴阳顺逆,律以因果、人事、天理,则自得其'中道'了。"此处所提的"因果、人事"是与"情理、道理"相对应的。其实能会多少人的道,心中便能装下多少人,则你的心量、性量,便能与多少人浑然一体。如能把周围人的道都会了,其作用就更大了。

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道理,如能由多人共同来研究,一定会比个人研究更透彻,同时也会提高大家的道理水平。先生说:"什么是真经,我们个人的经历都是真经,一个人上课(讲述自己的道),然后我们要共同给他研究,这就是大家念一本经。"

"天下为公"是我国传统的伟大思想,是天理实践的总则。千百年来,历代圣哲,无不以此为最高的理想信条。孟子说:"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",便是天下为公的具体体现。"老吾老"是孝敬自己的老人,"幼吾幼"是慈爱自己的孩子,这是人所共知的伦常道理。然而"以及人之老"(孝敬他人的老人),"以及人之幼"(慈爱他人的孩子),乃是纯以天理用事了。当然这不是常人所都能做得到的。从社会来讲,设立养老院、孤儿院都是符合天理的事业。古代圣人佛祖的伟大抱负与其超人的作为,如儒家的"兼善天下"与佛家的"普度众生",其精神实质是一致的,都是体现了天理的流行。凤仪先生说:"性存天理为天,心存道理为地,身存情理为人,若只用道理、情理,就不能与天合,天地和人不分家,而人偏要和天地分家,那又怎好呢?"

人一生所应尽的责任与义务,无不意味着"报恩"和"还债"。身存情理,无身不能还因果债,所以身是了罪苦的;心存道理,无心不能还伦常债,所以必运用道理,才能尽伦立命,以了人间的债;性存天理,化除禀性,达到纯阳无阴,不欠天理债,才能圆满光明澄澈的天性。

三理原本浑然一体,因在理解和实践中,有轻重先后的不同,故分为天理、道理、情理来灵活运用,待三界合一时,便圆融无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