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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六、结婚

我听善人说过:我二十三岁那年九月初三成的亲。

十七、受辱度志

我听王善人这样说过:

我家里穷,年景又不好,借我姑姑家的东西(衣物),当在锦县城里。冬至月(十一月)家里赎出一部分归还了。等我满工回家,听说还有没赎的当,我姑父派人来,催着要得很急。我心想,既是至亲,一定会原谅,又是临年靠近,路上又有胡子(土匪)不好走,想缓到来年春天再赎,便和我大哥一同到我姑父家求缓期。哪知道我姑父一听说求缓期,就来气了,用手指着我们说:"你们老王家没一个好东西,真是一筐木头,砍不出一个楔子来!"损(讥骂)了我半夜,我连一声也不敢响,鸡一叫就从白枣树沟村我姑父家起身,赶到十里台张东家家借到钱,连夜进城,把当赎出来,送还给他。我心里想,他是个人,我也是个人,为什么穷富差得这么远?叫人损得这样难堪?他在乡里很有名望,我怎么没有呢?我才决定来年到他家去扛活,看他到底是怎么成的名?也让他看看我,将来能不能成材?

十八、慈母逝世

我听王善人这样说过:

我妈五十一岁那年腊月,病得很重,我知道不能好了。她老可还很明白,临危前三天,身体疼痛哎呀哎呀地呼叫,我问我妈:"你老心里还惦念什么吗?"我妈说:"我就是惦念老四,因为他好耍钱(赌博),坏名在外,我死后恐怕没人给媳妇,要打一辈子光棍,我死也不了心。"我说:"这事在我,你老放心好了,有我,一定叫他成家人家,决不叫他打光棍。"我妈一听,即刻精神起来,对我讲起家族和亲友们的三世因果--谁家做过什么样的好事,得了什么样的善报;谁家做过什么样的坏事,遭了怎样的恶报,说得详详细细。一连讲了三天三夜,还嘱咐我,多做好事。她老算把"积善之家,必有余庆;积不善之家,必有余殃"的真理,说得一明二白。最后她老说:"我有你这样的儿子,我很放心!"说罢,含笑去世。

由这桩事我明白了,人若把心事了啦,准得善终。因此我常劝人当个"活死人",准能得道。

清光绪十三年(1887年)王善人24岁

十九、弟兄分家

我听王善人这样说过:

我妈去世后,我们弟兄四人分了家。我大哥(树椿)和三弟(树森),都早已成家,只有四弟(树永),还没有成家。我为了帮助四弟成家,了我妈的心事,我和四弟同居,不过房子和田地已经平分好了。四弟给人扛活,挣的钱,由我负责放出去生息。他的地由他自己耕种,春耕时我换他回来,耕他自己的地。夏天铲地,秋天收割也是一样,都是我去替他扛活,换他回来自己做。我又劝他把积蓄的钱买牲口,有利归他,损失归我。几年的工夫,四弟已经积了不少的钱。四弟还是年纪轻,不懂事,背地里还有怨言。亲友们都对我说:"你待你四兄弟这样好,他还不知足,何必再管他呢?和他分居算了。"我说:"我只知道他是我妈最心疼的儿子,别的事我都没放在心里。"